一、机构性质
人文高等研究院为学校独立研究机构,业务上接受学校人文社科处指导,人员的党团等组织关系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。
二、机构定位
人文高等研究院在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目标引领下,立足中国,放眼世界,汇聚学术精英、涵育学术风尚、服务学术创新,致力于基础性和探索性学术研究,经过 10 年左右建设,聘请一批领军人物,引育一批学术名师,产出具有中国特色、中国风格、中国气派的原创性成果,在重大项目、高端成果和奖项上取得突破,成为国内一流、国际上有影响的文科学术研究重镇,推进学科交叉融合,支撑我校文科的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。
三、建设目标
1.高端精英汇聚的人才高地。引育并举汇聚学术精英,专兼结合引进国内外优秀学者,将人文高等研究院建设成为以学部委员、文科资深教授、长江学者等为引领,海内外优秀中青年学者为骨干的高端精英汇聚的人才高地,为学科建设、科学研究、人才培养等提供强大的人文社科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。
2.青年学者成长成才的摇篮。实施青年教师“带薪学术休假”“带薪驻院高访”等制度,通过建立资深教授与青年教师结对指导等机制,出台系列青年人才培养举措,助推青年教师尽快成长成才,将人文高等研究院建设成为青年文科人才成长成才的摇篮,为我校文科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,不断注入新生力量。
3.重大项目、高端成果奖项的孵化器。立足基础性和探索性学术研究,围绕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需求,整合资源,打破学科壁垒,促进学科交叉融合,凝炼研究专题,确定研究任务,组建精英团队,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攻关,将人文高等研究院建设成为重大项目、高端成果奖项的孵化器。
4.高端学术交流合作与涵育学术风尚的高端平台。立足国内,放眼世界,通过推动与海内外一流学术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、举办高端学术会议、开设高端学术讲座和学术沙龙、创办学术辑刊等举措,将人文高等研究院建设成为高端学术交流合作和涵育学术风尚、服务学术创新的平台。
研究院徽标是研究院独特的精神标识,是浙江师范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精神内核的重要载体。为彰显研究院研究特色,塑造研究院形象,增强研究院人员认同感与凝聚力,促进研究院事业更好更快发展,经研究,决定开展浙江师范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院标公开征集活动。
征集对象:全校师生员工、广大校友,以及所有关心支持研究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。
征集时间:2023年5月16日至6月15日(以收到作品的时间为准)。
征集要求:1.要充分体现研究院的研究特色和良好精神风貌,便于识别和记忆,成为研究院的形象标识。
2.要求图案简洁明快、构思新颖、寓意贴切,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。
3.内容应包含中文名称“浙江师范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”。
4.作品应具有明显的标准图形、标准字、标准色。并要用文字说明标准图形、标准字、标准色所代表的含义。
5.作品应有较强的延展性,便于制作,易于在各种媒体、印刷品和其他载体上应用,能提升浙江师范大学整体形象。
6.作品请附500字左右创意说明,简述其构思及象征意义。
注: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成立在先的权利。允许投多个设计方案。
投稿方式:本次征集一律采用网上投稿的方式,请有意投稿者发送邮件至rwgdyjy@zjnu.cn,主题统一使用“研究院征集投稿”,邮件内容中请署名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。
投稿要求:需提交电子版设计图稿,一律采用JPG文件(规格A3,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,色彩模式RGB),并提供设计源文件(如AI、CDR、PSD等格式)。作品附文字说明,主要包含创作时的设计思路、理念及标识释义,并对院徽所采用的标准色(RGB)和标准字(字体字号)进行说明。
联系电话:曹美琦,电话:0579-82280031。
奖励方法:研究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来稿进行评审,确定最终方案后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。最终评出研究院徽标录用1名,奖金1500元,入围奖2名,奖金500元。获奖者均将获得由研究院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金,评奖结果将在浙江师范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官网公布。
特别声明:1.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,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,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,如涉及抄袭、借用等侵权行为,一经发现,即取消参赛资格,所产生纠纷均由作者承担一切后果。
2.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,应征者请自留设计底稿。
3.所有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研究院所有,未经允许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。
4.研究院享有对方案进行再设计、生产、展示、出版、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权益,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、使用方式、使用时间。
5.研究院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。
浙江师范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
2023年5月16日